認證規範三:教學成效及評量

項目 內容
AC 2010
規範3之要求
本規範評量學系之教學成效及其自我評量、發展及改善的計畫:
3.1 學生在畢業時須具備下述核心能力:
  3.1.1 運用數學、科學及工程知識的能力。
  3.1.2 設計與執行實驗,以及分析與解釋數據的能力。
  3.1.3 執行工程實務所需技術、技巧及使用工具之能力。
  3.1.4 設計工程系統、元件或製程之能力。
  3.1.5 計畫管理、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的能力。
  3.1.6 發掘、分析及處理問題的能力。
  3.1.7 認識時事議題,瞭解工程技術對環境、社會及全球的影響,並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。
  3.1.8 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。
3.2 學系須提供自我評量過程及具體成果,以及持續改善的計畫和落實的成果。

 

  • 大學部學生於畢業時所應具備之核心能力
    • 核心能力一: 運用數學、科學及電機工程知識的能力。
      核心能力二: 設計與執行實驗,以及分析與解釋數據的能力。
      核心能力三: 執行電機工程實務所需技術、技巧及使用工具之能力。
      核心能力四: 設計電機工程系統、製程及具系統整合設計之能力。
      核心能力五: 計畫管理、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的能力。
      核心能力六: 發掘、分析及處理問題的能力。
      核心能力七: 認識時事議題,瞭解電機工程技術對環境、社會及全球的影響,並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。
      核心能力八: 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。

 

  • 學系建構學生核心能力流程

 

  • 學生核心能力與AC 2010核心能力關聯表
    學生核心能力 AC 2010核心能力
    3.1.1 3.1.2 3.1.3 3.1.4 3.1.5 3.1.6 3.1.7 3.1.8
    核心能力一 1 - - - - - - -
    核心能力二 - 1 - - - - - -
    核心能力三 - - 1 - - - - -
    核心能力四 - - - 1 - - - -
    核心能力五 - - - - 1 - - -
    核心能力六 - - - - - 1 - -
    核心能力七 - - - - - - 1 -
    核心能力八 - - - - - - - 1

 

  • 專業課程內涵與學生核心能力對應百分比

 

  • 學生核心能力養成方法
  • 1. 注重理論課程與實務課程之一慣性。
    2. 課後作業、隨堂測驗、課堂即時討論與口語測驗、期中與期末考測驗。
    3. 期中、期末繳交報告與討論教學進度。
    4. 配合本系專題製作課程,讓學生了解電機產品的研發與製造的過程。
    5. 定期舉辦師生座談會、校內專題演講及校外參觀活動。
    6. 鼓勵教師帶領學生參加各項競賽或參展。
    7. 定期舉辦系友回娘家的活動,藉此回饋學生於職場或深造之經驗,用以檢視本系課程內容是否滿足學生的需求。
    8. 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。

 

  • 自我評量及持續改善
    雙迴圈檢核機制

    大學部學生核心能力達成度調查

    教師教學評量結果

    教學評量結果後續追蹤與輔導機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