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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 2010 規範8之要求 |
本規範評量各學系領域之認證規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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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設立宗旨在培育電機、電子、光電與資訊相關產業所需之高級系統整合設計人才。 | |
1. | 大學部畢業生具有執行電機產業專案計畫之能力。 |
2. | 一般碩士班畢業生具有管理電機產業專案之能力。 |
3. | 協助在職碩士班在專業能力上的提升。 |
4. | 博士班畢業生除具有電機學術研究之能力外,同時更具有成為CEO的才幹,期許其能帶領國家電機產業之發展。 |
本系課程架構與內容符合本系之成立宗旨與教育目標,課程規劃以能源與系統、光電與通訊兩大領域為主。 | |
基礎專業必修課程的設計是要使學生習得: | |
1. | 電機工程的基礎課程如電路學、電子學、電磁學、邏輯設計及訊號與系統。 |
2. | 數學及相關基礎科學課程如普通物理、微積分、工程數學、計算機概論與程式設計。 |
3. | 機工程實務訓練課程如電路技術、電機技術、電子技術、邏輯設計技術、微處理機技術及介面電路技術。 |
4. | 博士班畢業生除具有電機學術研究之能力外,同時更具有成為CEO的才幹,期許其能帶領國家電機產業之發展。 |
進階及分項專業選修課程設計主要在培養學生能源科技、電力電子、電力系統、光電與通訊系統及自動化控制等專業領域的基礎知識。 |
本系教師均獲有國內外大學電機博士學位,且專長領域符合系所發展方向-能源與系統、光電與通訊兩大領域,因此足以培養學生成為各類電機設備或系統之專業開發與技術人才,且具有執行相關電機設計、製造、運用、修護等任務之能力。 |